因2024年度业绩未达标,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珍宝岛”)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随之减少。
业绩未达标触发回购注销
2025年4月29日,珍宝岛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考核标准,该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对2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3,99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8.28元/股。
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将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珍宝岛总股本将由940,996,515股减少至940,372,519股,注册资本也将由人民币940,996,515元减少至人民币940,372,519元。
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逾期未申报债权,不影响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原要求处理。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及方式如下:
申报事项 | 详情 |
---|---|
登记地点 | 哈尔滨市平房开发区烟台一路8号 |
申报时间 | 2025年4月30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 - 11:30;13:30 - 17:00) |
联系人 | 韩笑 |
联系电话 | 0451 - 86811969 |
传真号码 | 0451 - 87105767 |
债权申报材料方面,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